2023年5月1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了评价指标构成。在《办法》第三章中明确,综合评价指标由基础指标和附加指标两部分构成。基础指标为《办法》中原指标体系。附加指标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设,反映事务所最新发展要求或最新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指标。附加指标包括的具体指标在年度综合评价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二是优化了有关指标评价内容,并相应调整指标权重。将《办法》第三章中“合伙人(股东)党员比率”指标改为“党组织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情况”指标,在原指标评价内容基础上,增加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比率”的评价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指标内涵,并相应调整了部分指标的权重。三是调整了百家排名依据。根据评价指标结构调整,在《办法》第三章中明确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依据基础指标得分和附加指标得分的总和计算评分。四是增加了披露信息内容。在第五章“披露信息”中,增加“事务所获得省级以上党团组织表彰情况”和“事务所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情况”2项披露信息。
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
依据《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采取指标测评方式开展。2022年度综合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和附加指标两部分,以基础指标得分和附加指标得分的总和计算评分。
(一)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为综合评价的主体指标,从收入、内部治理、资源、处理处罚等四个方面反映事务所状况,共包括:收入、合伙人(股东)团队的稳定性、合伙人(股东)员工比率、最近3年内部晋升合伙人(股东)比率、党组织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情况、执业超过5年且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信息化支出水平、人才培养支出水平、品牌延续时间、处理处罚等10个具体指标,分值共计1000分。延续以前年度方法计算得分。
(二)附加指标
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办法》),2022年度综合评价附加指标围绕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事务所内部治理开展测评。
附加指标一:参加高层次财会人才班情况。该指标反映事务所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第三期情况,分值为1分。
计分方法:事务所有人入选得1分,没有得0分。
附加指标二: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情况。该指标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一体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一体化管理自评报告的情况,分值为5分。
计分方法:第一步,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自评结果,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及得分标准进行计算,得出该项指标初始分值;第二步,中注协依据抽查结果对事务所该项指标初始分值予以相应处理,得出该项指标最终分值。